15.我去见你。
2009-11-11 8:49:17 阅读(21) 评论(8)
人,总有一两个暧昧。
暧昧最幸福。
保留那点点留恋,那点点神秘,见面时总会希望发生意外的发生。
唱K时能深情的对望;能在路上不小心相互碰一下所发出的心跳频率;
每一秒都是悸动。
那种羞涩,那种惊喜,能在茫茫人海中突然的相遇而狂喜一大段时间。
知道确认对方已经离去多时,自己还仍守着一个眼神,一个动作的小习惯。
一条短信,一个短短的电话,那段属于对方的铃声,总绕梁耳际。
希望这些举动,能让对方在人生的海洋中找到自己。
情夫、情妇或许出于此由。暧昧。
女人,不会成为那个在背后吵喧,大力炫耀的俗粉。
男人,也不会成为酒肉场所,无奈的闲人。
2009-10-11 13:39:24 阅读(22) 评论(0)
恩
我现在才想起。
开着个分类是应该有配图的哦
我都没有拍下来
哈
说下这个分类。
<肋骨>
是当年陪苏小姐去广州考试的时候写的。
一直写到了大一第一学期就把本子写完了就没有继续写下去。
这本东西是从高三毕业开始。
希望能延续下去吧
哈哈
那些都是一些个人感受
如有雷同。
实属做梦。
2009-10-10 13:35:33 阅读(35) 评论(9)